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张振强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遗产继承问题的批复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4-12-04 02:59)     点击:385

  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遗产继承问题的批复

  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遗产继承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:

  你院1975年4月8日(75)粤法民政号第21号函,关于继承的两个问题的请示,经研究,答复如下:

  一、关于海口市某医院一医生病故有几千元存款在银行,死者没有配偶、子女及其他合法继承人。对绝户财产由谁确认和处理问题。你们认为绝户财产,应收归国有,同意。如有争执,应由有关单位请示当地党委会或革委会解决。

  二、(原文件中即略)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张振强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遗产继承  损害赔偿  消费维权  公司法务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振强律师,张振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张振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321348155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张振强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临夏律师 | 临夏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张振强律师主页,您是第29021位访客